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要求,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,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,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推出电子驾驶证、电子行驶证等电子证照,并于“豫事办”上线运行。电子驾驶证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群众随车未携带纸质证照时,可通过“豫事办”亮示电子证件,核验后状态正常即视为有效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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